起重機主要包括起升機構、運行機構、變幅機構、回轉機構和金屬結構等。起升機構是起重機的基本工作機構,大多是由吊掛系統和絞車組成,也有通過液壓系統升降重物的。運行機構用以縱向水平運移重物或調整起重機的工作位置,一般是由電動機、減速器、制動器和車輪組成。變幅機構只配備在臂架型起重機上,臂架仰起時幅度減小,俯下時幅度增大,分平衡變幅和非平衡變幅兩種。回轉機構用以使臂架回轉,是由驅動裝置和回轉支承裝置組成。金屬結構是起重機的骨架,主要承載件如橋架、臂架和門架可為箱形結構或桁架結構,也可為腹板結構,有的可用型鋼作為支承梁。
首先,在起重機整機的操作過程當中,這三種運行裝置是密不可分的,先拿驅動裝置來說吧,在專門的鋪設軌道上面,安裝有驅動裝置,在起重機整機的運行當中,給起重大小車提供源動力,促使起重大小車在軌道上面移動,而起重機的大小車又借助支撐裝置的支撐作用將自身以及外載荷的重量緩慢的轉移都別處,而在此過程中,安全裝置一直在執行著它的職責,為起重機及工作人員的安全起著最基本的保障作用。

簡單的來講,起重機的整機驅動裝置又可以分為自行式驅動裝置和牽引式驅動裝置,這里主要來講講起重機中的牽引式驅動裝置。起重機的支撐裝置相對來說,就沒有多復雜的結構與工作原理,就是單一的。
起重機的工作類型與安全性能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起重量、跨度、起升高度相同的起重機,如果工作類型不同,在設計制造時,所采取的安全系數就不相同,也就是零部件型號、尺寸、規格各不相同。如鋼絲繩、制動器由于工作類型不同,安全系數不同(輕級安全系數小、重級安全系數大),所選出的型號就不相同。再如同是10t的橋式起重機,對于中級工作類型(JC=25%)的起升電動機功率為N=16KW,而對于重級工作類型(JC=40%)起升電動機功率則為N=23.5KW。
從以上情況可知,如果把輕級工作類型的起重機用在重級工作類型的場所,起重機就會經常出故障,影響安全生產。所以在安全檢查時,要注意起重機的工作類型必須與工作條件相符合。通過變頻調速系統對重物下降時電機制動再生的電能,采取由變頻器直流回路內接入制動電阻消耗掉的方式,把運動中的大、小車和吊鉤迅速而準確地將轉速降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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